主旨 :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教育、經貿、農業及交通等4類專業活動,自102年11月1日起採線上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函本(102)年10月28日臺教文(二)字1020159876號函辦理。
二、線上申請系統之說明簡報檔、使用手冊及開通帳號申請書,登載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大陸地區專業及商務人士(跨國企業)線上申辦項下(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136505&ctNode=32828&mp=mt)。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相關連結:
一、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跨國企業)及專業參訪線上申辦系統

二、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官網詳讀申請須知及相關辦法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及專業參訪線上申辦使用手冊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 知
- 附表一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活動事由及停留期間一覽表
- 附表三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
三、移民署申請表格範例下載
注意事項 :
-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大陸以外)地區者之送件方式
- 商務專業新版保證書、相關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103年1月1日版),請重新下載
- 除了出入境申請書(線上填寫),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之身分證影本、照片、在職證明外,其他申請文件皆須用印 (請至 本校文書組官網下載“蓋用印信申請單”核示並會辦 國際事務處) 。
-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 <3.4 相關法規及常見問題> 中之相關規定及管制規範,以維護學校權益。
- 轉知教育部有關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專業交流或研修,應確實依核定行程及期限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