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研究生參加國際會議 | |
Q&A | |
Q1 | 你好! 我的開會日期為 8 月 31 日至 9 月 5 日, 7 月 1 日提出申請可以嗎? |
A1 | 可以, 申請人最遲應於會議前2個月月底的前提出申請。 以此例來說, 申請人應於6月底於線上系統提出申請,建議有意申請者盡早提出申請。 本處每個月1號彙整統一送件至科技部。 |
Q2 | 如果當月的1號為週末國際事務處還是會把申請件轉進科技部嗎? |
A2 | 當月1號若遇國定假日或週六、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 |
Q3 | 請問科技部大概要審查多久? |
A3 | 科技部自線上收到申請機構送達之申請案件後,將進行學術審查,科技部約一個月內函復本校審查結果;必要時,科技部得延長審查作業時間,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函知本校。 |
Q4 | 若我跟指導教授為論文合著者,是否可同時向科技部申請補助? |
A4 | 依據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論文為合著者,每一篇論文以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
Q5 | 我在今年 11 月份向申請機關提出明年 2 月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獲科技部補 助,想請問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請問是以申請日期還是以會議日期計算一次? |
A5 | 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政府會計年度為每年 1 至 12 月,故你今年 11 月份向申請機構申請明年 2 月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獲科技部補助, 那麼明年舉辦的會議就不可再提出申請。 |
Q6 | 我目前就讀碩士在職專班,請問可以提出申請嗎? |
A6 | 不可以!因為依據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申請資格為教育部立案之國內非在職專班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故資格僅限碩(博)在學一 般研究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科技專班、學分班、函授班、EMBA 等。 |
Q7 | 請問回國核銷要找誰核銷呢? |
A7 | 本案須於回國15天內完成線上報告繳交及備妥核銷文件至主計室會計組(行政大樓3樓)張惠鈞小姐核銷(分機2097)。 |
Q8 | 我有獲得科技部和其他機構的補助,那我該繳交哪些單據呢? |
A8 | A: 獲科技部補助者,機票費優先送科技部核銷(科技部核銷事宜請洽行政大樓三樓主計室張惠鈞小姐 分機2097 ),校內核銷請繳納: (1)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2) 登機證正本+影本 (3) 科技部補助核定函 (4) 回國心得報告(科技部格式) (5) 出國前一天台灣銀行美金匯率表 (6) 大會手冊封面 (7) 若欲核銷註冊費,請附上註冊費收據(不論正本影本均須於其上親筆簽名) 不核銷機票也必須繳交機票相關證明影本+本人親筆簽名(核銷文件請見本處補助通知信) A: 獲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補助者,請按照公文上面說明辦理核銷事宜,逕自於該會規定期限內繳交核銷文件至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 |
Q9 | 搭乘外國航空該如何辦理核銷? |
A9 | 請至主計室下載國立陽明大學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校長核章處可空白) |
Q10 | 登機證不慎遺失,該如何辦理核銷? |
A10 | 若登機證遺失,如校方核可的補助金額足夠核銷生活費,將核以生活費報支,另請附上護照上此次入出境戳章影本與支出證明單(請至主計室網頁下載),並於其上親筆簽名。 如無法足以核銷生活費,請至主計室下載支出證明單附上。 所有影本皆須本人親筆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