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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辦國際會議

各部會補助舉辦國際會議:
1. 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受理申請日期: 第一期3/1~3/31; 第二期9/1~9/30
申請條件: (1)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科技部認可。 (2)申請機構及主辦機構須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或經科技部認可之私立研究機構。 (3)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4)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辦法連結: 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2.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受理申請日期:每年分二次於下列期間受理申請案;逾期申請者(以郵戳為憑),不予受理:
申請條件: (1)於國內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2)赴海外舉辦之教育展、辦理招生宣導活動或校際間國際學術研討會。(3)其他依教育部政策所認定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學術講座,其參與國家應有三國以上(包括地主國,不包括大陸、港、澳等地區),且與會外籍講員人數應占會議所邀請全部講員人數四分之一以上。(4)第一項所定補助項目屬藝文、音樂展演、參加國際節日及國際技藝能比賽等活動者,不予補助。
辦法連結: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3.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補助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台辦理
受理申請日期: 每年10或11月(視每年公告而定)需申請來年舉辦之會議
申請條件: 國際會議定義係指與會人員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地主國)且與會人數100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30人以上之會議。
辦法連結: 補助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台辦理計畫(108年公告)
4.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贊助機關(構)團體辦理國際會議、展覽
受理申請日期: 第 1期受理收件日期為前 1年度11/1~11/30止,第2期受理收件日期為當年度 4/1~4/30止。但當年度贊助內容尚有餘額,不在此限。